关于建立两级地勘基金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指导意见中已经有具体的要求,关键是要尽快落实。重点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切实转变管理理念。组织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需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根本的是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加快转变管理职能,改进管理方式,要从微观走向宏观、从项目安排走向制度设计、从重审批走向重监管和服务。充分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既要用好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更要重视市场那只无形的手,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和调控,搭建好政策平台,协调好利益关系,搞好监管和服务。能否用好地勘基金这个政策手段,对我们的管理调控能力也是一个考验。在地勘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一定要把握好定位,坚持做到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
二是加强对地勘基金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设立地勘基金是现阶段我国地质勘查领域新生事物,地勘基金在国内外没有先例,其设立和管理全过程都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大家要地勘基金多呵护、多支持,加强对基金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地勘基金在探索完善中不断成长。要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在机构、资金、政策等方面为基金的规范管理和运作创造条件。在国土资源部的层面,将把地勘基金工作纳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统筹考虑,全国一盘棋,加强指导,协调运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矿业权管理和勘查环境维护等方面要为基金的运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部有关司局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加强和规范地勘基金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共同把地勘基金管好、用好。
三是落实好联动工作平台。落实联动工作机制,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在两级基金之间建立起业务联系制度,搭建一个交流研讨、互通信息、协调推进的工作平台。部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承担起业务指导责任,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统计抄送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两级地勘基金联席会议,通报信息,协调部署,交流经验,探讨合作,把工作协调好,配合好,逐步形成"政策一致、投向互补、合理分工、协调配合、有机衔接"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两级地勘基金的整体功能。
四是进一步实现两级地勘基金政策的统一协调。前不久,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相继出台了中央地勘基金管理的几个办法,各地可加以参照,结合本地的实际,对省级地勘基金的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使全国地勘基金管理政策总体上协调统一起来。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要求政策统一,并不是要求两级基金管理政策完全一致,关键是在地勘基金的定位和运作方向上要统一,要把握住地勘基金降低商业性矿产勘查风险和进行宏观调控这一政策工具的定位,不能作为单纯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否则就会出现与市场争权、与企业争利的问题,这是制定基金管理政策的前提,也是地勘基金运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刚才张部长要求对基金的考核主要是要看你是不是做到,用尽可能少的投入来引导和拉动尽可能多的社会资金,我想在操作层面上我们就按照这个就比较能够实现地勘基金的准确定位和健康运作。在这个前提之下,涉及具体操作细节方面省级基金与中央基金之间可以有所区别,比如基金的使用范围,中央基金有明确的战略性矿种和战略性的考虑,地方也有地方的实际情况,除了战略性矿种外,也应当安排省里工业发展所需的矿产勘查以及相应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但在矿产勘查项目的工作程度上,要坚持"承担风险"的定位,不能做的程度太高,避免对社会资金产生"挤出"效应。在地勘基金权益处置的原则方面,包括处置的方式、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等问题要上下一致统一起来;对于勘查队伍的奖励问题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政策,在政策出台之前,各地正在执行的可以继续执行,政策出台后,要按国家的政策执行,着力打造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勘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