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辽宁省省本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
为增强矿产资源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力度,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提高矿产资源宏观管理水平。2007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试点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我省2007年安排了30个基金试点地勘项目,项目资金1.03亿元资金,以国家和我省确定的重点成矿带的煤层气、铁、铜、铅、锌、锰、钼、金、银、铀、硼、滑石、石灰石、金刚石等重点矿种为重点,开展地质勘查找矿工作。辽宁2007年实行的基金项目名字叫基金项目,但严格上讲上仍是矿补费项目。
项目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立项要求、立项程序和立项结果三公开。采取开放式运作原则,鼓励各种所有制法人单位自愿申报,鼓励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参与地勘基金项目,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鼓励矿山企业与地勘单位、地勘单位与地勘单位、社会投资与地勘单位联合申报。
项目投资方式与成果处置。项目探矿权归国家所有,由项目申请单位负责登记,通过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项目完成后,对不能取得矿产资源量,没有进一步勘查意义的,按程序予以核销。对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由地勘基金全额投资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出让探矿权;合作投资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转让其权益。合作投资的项目,投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权益。目前各项目已基本竣工,有关勘查成果有待处置。
(二)辽宁省组织实施的国家地勘基金项目。
我省组织实施的国家地质勘查基金试点项目5个,项目资金2560万元。分别为《辽宁省本溪县悬岭后铅锌金多金属普查》、《辽宁省新宾县下营子矿区外围金银多金属普查》、《辽宁省喀左县石洞沟金矿普查》、《辽宁朝阳地区铁矿普查》、《辽宁省凤城市四棵杨树银铅矿普查》。项目已完成终审验收,部分项目成果有待处置。
二、辽宁目前地质勘查模式
根据辽宁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辽宁实际,为激发地质勘查队伍找矿热情,提高找矿成功率,保障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辽西北突破战略实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我省在组织国有地勘单位从事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同时,仍组织国有地勘单位开展政策性扶持的商业地质勘查,即以往矿产资源补偿费(价款等)勘查项目找矿。对省政府投资勘查项目,仍旧以行政审批方式名义上授予国有地勘单位探矿权。项目探矿权归国家所有,风险由国家承担。对有成果的勘查项目,由省厅统一通过市场方式进行处置,国有地勘单位以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从中获得20-30%的收益。
三、目前辽宁省需要国家基金支持的项目
辽宁是矿业大省,国家老工业基地。作为辽宁的优势矿种,铁、菱镁、硼、金刚石等部分矿种在国内具有重要地位。目前国家已将辽宁鞍山铁矿整装勘查区、本溪铁矿整装勘查区列入国家47个整装勘查区之中,已通过项目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查。需国家基金支持项目:一是辽宁省鞍山铁矿整装勘查项目。项目初步预算4亿元,其中拟争取国家地勘基金2亿元,省财政及矿山企业配套2亿元,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铁矿资源量70亿吨,将极大的增加我国的资源战略储备,增加我国的铁矿石贸易市场话语权。二是辽宁省瓦房店金刚石整装勘查项目。项目初步预算2亿元,其中拟争取国家地勘基金1亿元,省财政和地勘单位配套1亿元,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金刚石资源量350万克拉。三是辽宁辽北铁法页岩气和昌图煤层气整装勘查项目。需要国家基金支持,项目初步预算3亿元,其中拟争取国家基金1.5亿元,省财政和矿山企业投资1.5亿元。综上,我省拟需要国家基金项目支持4.5亿元。
四、地勘基金有机联动相关建议
中央和省级地勘基金应各有侧重。中央应对重点成矿区带实施整装勘查。要通过政府引导和调控,按照地质规律和规范的市场运行方式,组织国有地勘单位带头示范,把同一矿区的探矿权和相邻的矿业权整合起来,以中央地勘基金的拉动,统一设置重大专项勘查,进一步推进重大找矿成果突破,以实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战略供应,满足国家经济对资源的需求。省级地勘基金应配合并重点对省内需求矿种进行政策扶持性的商业地质勘查,以在短期内建精建强国有地勘单位,使其尽早融入市场经济,为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