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工作起步于2004年,经过几年来的自我发展与完善,勘查资金数额逐年加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项目管理逐渐规范,勘查质量大幅提高,地质找矿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近年在国土资源部地质找矿新机制指导下,中央财政与省财政的相互配合,减少同一地区的重复投入,引入社会资金,加快地质找矿,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河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情况
2004年,我省从财政收入中列支一部分资金用于地质勘查工作,安排了72个地质勘查项目,主要用于煤、金、铅锌、铜等矿产勘查。从此,拉开了地勘单位属地化后由省级财政出资,开展规?;刂收铱蠊ぷ鞯男蚰?。属地化的国有地勘单位又找到了国家地质找矿主力军的感觉,逐步由从市场上求生存,转变成以承担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为主。
2004年至2012年,我省共安排省级地地质勘查基金项目994个(续作项目重复计算),实际设立项目为717个(续作项目不重复计算),项目总经费约55.73亿元(其中2011年、2012年项目资金为厅审定过的预算数)。现在有近一半的项目已完成地质勘查工作,项目结题。
截止2010年底,省地勘基金项目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含未评审备案):煤116.18亿吨(1500米以浅);铝土矿4437.55万吨;金10.73吨;钼17.82万吨;铁6649.33万吨;银572.32吨;铀482吨;钒15万吨;重晶石155.28万吨等。
我省的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具有如下特点。
(一)地质勘查资金名称的变化。
2004年到2007年之间,每年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划出了一部分资金,安排矿产勘查项目,称为“两权价款项目”;2007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含从省所得矿产资源补偿费的30%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的30%~40%划入省级地勘基金部分)和其他资金”作为省找矿项目勘查基金使用。仍多称“两权价款项目”;2008年,设立省地质勘查基金,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的30%~40%转入省地质勘查基金,用于我省经济发展急需的煤、铁、铝等资源勘查项目支出,现多称省地勘基金项目。
(二)省地勘基金项目立项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变化。
2004年“重点支持煤、富铁、优质锰、铜、富铅锌、优质铝土矿和成果效益好以及各地急需补充的矿产资源勘查。”
2005年“以地质找矿为中心,优先安排国有大中型矿山周边与外围找矿勘查工作,重点支持对我省经济具有支撑作用的煤、铝、铁、钼等紧缺矿种;增加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投入。”
2006年立项指南为“续作项目”指南。当年新立项目为省国土资源厅自定,而后招标。
2007年“继续加大对我省经济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矿种的地质勘查项目的投入,重点安排地质勘查项目的续作工作,继续安排省外、国外勘查项目,加大地质矿产科技项目的投入,适当安排具有旅游产业价值的地质遗迹(地质公园建设)项目,支持省属国有危机矿山企业地勘工作”。
2009年提出“统一部署、整装勘查、加强深部、协调推进”的指导思想,坚持规模找矿、整装勘查原则,项目部署上充分考虑成矿单元、控矿地质要素及异常的完整性。支持矿种“煤炭、铝土矿、铁矿、金矿、银矿、铅锌矿、天然碱、岩盐矿等”,指定了12个勘查项目重点安排方向。
2010年把“申报指南”变为“立项意见”,项目立项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由国土资源厅在充分征求各地勘单位及主管局基础上,划定了“54个整装勘查区块”,指定资料完备的单位编写立项方案。同时支持矿种增加了“兼顾其它经济价值较大的非金属矿产”。
2011年强调提出了“按照部省合作共同推进的《河南省地质找矿行动计划2010—2015年》的统一部署,遵照“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区域展开、梯次跟进、深浅结合”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配置、快速突破”的原则”,矿种上“加大国民经济发展中支柱性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矿产以及其他紧缺矿产的战略性勘查力度”。
(三)省地勘基金项目资金数量变化。
2004~2012年项目总经费约55.73亿元。2007年之前每年的地质勘查资金都在3亿元以下,2007年之后每年的地质勘查资金都在7亿元以上。2004~2012年,项目资金总的趋势是逐年增加,近几年保持较高位投资。主要原因一是中原经济区建设需要更多的矿产资源;二是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开展的地质找矿战略行动,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带动我省开拓新的地质找矿空间,领导思想解放、重视的结果;三是前几年省两权价款项目找矿成果有偿配置给企业,维持在较高财政收入,形成良性循环的结果。
(四)管理方式及制度的变化。
省两权价款项目管理发展到今天的省地勘基金项目管理,经历了管理空白、不规范、不具体,到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工作程序严格规范。一是在项目立项论证初期,按照专家、专家组和专家委员会三级票决确定项目是否准予立项。二是厅聘用20名退休技术人员作为项目监审专家,从项目开始就全程技术监审,在设计、工作质量和技术问题处理等方面进行跟踪指导,直至项目结题。三是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明确省厅与项目承担单位的责权利。四是严格审查项目设计及重大变更,对终止项目认真审查,确保财政资金不能无故落空。五是每年部署项目检查,省厅进行抽查,确保地质勘查质量。六是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保障财政投资的效益。七是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审批工作,积极办理项目勘查许可证,切实维护省地勘基金项目的权益。八是搞好整装勘查,引导社会资金进行合作勘查,力争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
二、中央基金与省地勘基金的衔接情况
在国土资发〔2011〕56号文下发后,根据该文件精神,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积极响应,即刻着手部署安排落实此项工作,又在2011年6月22日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与省地勘基金协调联动视频会议后,组织了广泛地学习和讨论,认真领会徐部长关于地勘基金项目部署中“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的深刻内涵和促进矿业发展的强大优势,在2011年度与中央财政安排的协调上表现积极的态度,决不重复安排项目,与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保持一致。
(一)积极与中央财政资金相衔接。
2011年部专项资金在我省安排了16个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勘查项目。省厅在安排2011、2012年度的省地勘基金项目时,充分考虑已安排的地区,省出资金安排其他项目?;瓜蛑醒氲乜被鹕瓯?个项目,现正进一步审查中。
(二)组织开展合作勘查工作。
我厅今年先后下发了两个文件,界定了除依照国家矿产资源调控政策规定应由省地勘基金全额出资开展前期勘查工组的矿产外可以合作矿产勘查项目的矿种,可以参与合作勘查企业的资格条件,以及具体操作思路等。目前在我省2009~2011年三个年度项目中,已经选择134个省地勘基金项目为首批合作勘查项目,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目前有48个单位提出合作勘查申请,现正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办理合作勘查的相关手续。
三、2012年主要工作打算
继续深入贯彻国土资发〔2011〕56号文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与省地勘基金协调联动视频会议部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着力做好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与中央地勘基金项目的协调、联动。
一是积极探索省地质勘查基金与中央地勘基金之间的业务联系机制。
二是在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安排方面,继续遵循“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的原则,重点支持对我省经济发展起生动支撑作用的煤、铝、铁、钼等矿种,同时积极发挥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引导作用,拉动更多的商业性地质勘查投入。工作阶段原则上仅达到普查工作程度。
三是根据中央地勘基金项目申报中“矿业权空白区、矿床规模中大型”的有关条件,我省目前申请项目有一定的难度。我省将在前期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础上,优选具有较好找矿前景、具有一定矿床规模的地区,申报中央地勘基金项目。
四是与中央地勘基金协调,对我省重要成矿区带的成矿地质条件和规律进行深入研究,降低深部找矿的风险。在增强政府对矿产资源勘查市场的调控能力,加大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加强基础地质工作科学研究,更新地质勘查设备,改善地矿职工生活和工作环境,推进地质勘查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提升地质工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和多重服务功能等方面。